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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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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是教育領域重要的民生工程。為加強我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管理,踐行“厚德精技”的校訓,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健全服務體系,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8號)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貫徹執行“轉變管理職能,強化服務意識,加強就業指導,堅持政策導向,拓寬就業范圍,培育就業市場”的就業工作方針,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和優生優薦的工作原則,提升和規范我校的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第三條? 積極鼓勵和引導畢業生響應國家號召,到基層、邊遠地區、經濟欠發達地區和其他國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就業。
第四條? 畢業生就業工作考評及獎勵對象為學校各二級學院,校院兩級畢業生就業工作兼職人員和就業指導教研室教師,以及為畢業生就業提供有效幫助且貢獻突出的全校教職工。畢業生就業工作考評及獎勵原則,遵循客觀、公開、公平、公正以推進工作實績與發展進步為主。
第五條? 學校成立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并在各二級學院設立畢業生就業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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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組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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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考評及獎勵;領導全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協調各方面工作;制定學校就業工作的發展規劃,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各二級院的就業工作;討論決定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二級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小組的小組長由各二級學院院長擔任,具體負責各二級學院畢業生就業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
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架構如下:
組? 長:郝? 超
副組長:劉文體
成? 員:陳益健、秦正友、劉秀才、潘秋勤、王納共、何岳華、曾? 宏、黃義夕、楊莉嬋、胡銀濤、劉榮鋒、譚金濤、張寶勝、沈承楠、張? 琴、柯龍江、楊志橋、許惠州、沈毅容、林藝鳳
秘? 書:陳? 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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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職??? 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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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產教融合與創業就業處(以下簡稱“融創處”)是學校設立的職能服務部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統籌各二級學院的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教育部的統一部署, 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擬定畢業生就業工作方案,部署全校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2、制定并組織開展畢業生就業指導教育和計劃,指導學生開展簡歷撰寫、模擬面試等,培養和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職業價值觀、就業觀。
3、配合學生處、教務處、各二級學院開展畢業生鑒定工作;匯總、上報學校畢業生生源數據;服務指導各二級學院完善健全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數據庫管理及運用。
4、宣傳畢業生資源,公布畢業生信息,更好的服務二級學院畢業生就業推薦工作,并指導二級學院做好畢業生就業信息的管理及歸檔。
5、開展市場需求調研,了解社會需求狀況,配合二級學院對接企業資源,建立校企合作關系,努力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服務二級學院建立穩固的畢業生就業基地。
6、積極向用人單位宣傳介紹學校情況,負責收集和整理全國范圍內用人單位需求信息,建立和維護學校就業網站,收集和發布各類供需信息。充分利用福建省內公共網絡資源,學校就業網絡平臺,推進網絡“雙選”,并通過網絡等及時發布就業信息,把就業網站作為就業政策宣傳和就業信息傳播的主陣地(招聘信息的發布細則見附件)。
7、服務指導二級學院做好《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等各種就業表格的審核、發放、簽訂、回收;《報到證》的審核、發放工作。審核二級學院提交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并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我校畢業生最終就業派遣情況。
8、按上級主管部門和教育部要求,每年1月—8月,上報畢業生簽約率、一次性就業率。
9、指導、督促各二級學院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畢業生就業創業質量跟蹤調查,收集就業創業典型案例,關注畢業生的職業發展,總結就業工作經驗,為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提供依據。
10、負責學校各二級學院對畢業生的資格審查和統計服務工作,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畢業生就業跟蹤、創新創業、三支一扶等情況;
11、不定期對各二級學院畢業生的檔案進行檢查,融創處提供相關檔案問題咨詢服務,并對各二級學院本屆就業工作結束時,提交的畢業生檔案情況進行最終考核并郵寄。
12、融創處在學校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對各二級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進行考核和評估,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學校本年度就業質量報告及全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總結。
13、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八條? 二級學院就業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
1、根據學校關于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計劃,專人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保持各二級學院就業工作人員的穩定性。
2、根據學校發展要求,組織本二級學院畢業生就業工作人員有計劃地參加各類進修、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就業指導與服務水平。
3、負責本二級學院畢業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政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講座、咨詢、模擬面試、心得交流等活動,提升畢業生就業競爭力。及時掌握和了解本二級學院畢業生的思想動態,做好引導及反饋工作。
4、組織填寫和審核本二級學院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相關就業材料,做好畢業生鑒定、畢業生政審,《就業協議書》發放、回收及《報到證》的發放。
5、負責本二級學院畢業生生源匯總、資格審查、電子數據資料上報、公共網數據核對、更新、維護工作。按要求提交融創處。
6、組織開展本二級學院各專業的市場調查,及時收集、反饋、傳遞畢業生就業信息。
7、組織本二級學院畢業生參加學校及各類人才市場的招聘會和網上雙選活動,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滿意就業(各二級學院可適時舉辦針對性強的畢業生專場雙選會)。
8、負責本二級學院畢業生檔案的整理和提交工作,確保畢業生材料完整無誤。
9、組織開展本二級學院畢業生的就業質量跟蹤調查工作,并于每年12月中旬將上年度就業回訪及本年度畢業生的就業現狀,以及就業典型和創業典型案例按要求提交融創處。
10、在學校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二級學院就業小組組長負責處理本學院的就業工作,并對本小組成員進行考核、考評等。
11、二級學院就業信息收集:通過各種渠道,采取多種措施,廣泛收集企業招聘信息。加強對所收集需求信息的統計、鑒別分析,匯總報融創處統一備案、編號、發布,以保護畢業生利益。多方位建立校企合作關系,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
12、各二級學院于3月-6月的每月25日,需提交本院畢業生畢業去向跟蹤調查結果及匯總表(表格模版以附件形式附后);各二級學院收集到的畢業生相關就業證明材料,在結束本屆畢業生工作時必須全部提交融創處進行存檔。
13、各二級學院需在本屆畢業生工作結束時,提交各二級學院年度就業質量報告及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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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就業工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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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就業工作經費的使用
1、學校按照應屆畢業生生均18-30元的畢業生就業工作經費發放給各二級學院,前期按生均18元進行發放。由學校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二級學院的就業工作進行量化評價后,優秀按照生均補足至30元,良好按照生均補足至25元,合格的不再發放后續補貼。
2、就業工作經費用于:各二級學院的新生檔案建立、畢業生檔案的檢查增補、就業跟蹤回訪、畢業班輔導員話費補貼 、畢業生初次就業率獎勵等。用于聯系、接待、走訪、參觀用人單位,舉辦各種供需見面會、畢業生資源信息宣傳、開展就業指導、就業指導工作隊伍建設等的專項業務經費。
3、就業工作經費由融創處統籌預算和歸口管理,財務處負責監督。各二級學院舉辦專場供需見面會、畢業生資源信息宣傳、就業指導工作隊伍建設等專項工作和活動,經審批后可列入就業工作經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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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就業工作考核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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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全體相關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相關工作職責,自覺遵守畢業生就業工作紀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接受學生和社會的監督。
1、根據《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就業工作先進集體評選指標體系》,校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對各二級學院的就業工作進行量化考核,對在就業工作中表現突出的二級學院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考評內容主要包括就業教育、就業指導、就業推薦、就業信息收集發布、畢業生生源信息審核、就業協議管理、就業類型表格回收、就業率、簽約率、就業質量跟蹤調研、檔案管理等等,考評結果直接與各部門、各二級學院就業工作人員的日常工作業績及年度績效考核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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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畢業班檔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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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參照廈興〔2014〕43號發布的《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檔案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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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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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地方政府對畢業生就業工作有特殊規定的,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管理規程中的畢業生系指按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招收的具有學籍、取得畢業資格的本專科生(不含成人、夜大班學生和以其他形式招收的培訓班學生)。
第十四條? 本管理規程和與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工作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不一致時,以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本管理制度由融創處負責解釋。
附件1:《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遺失補辦程序
2:《就業報到證》遺失補辦程序
3:《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就業信息發布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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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遺失補辦程序
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補辦的原因及保證產生的后果自負;
二、報所在二級學院主管領導審查,簽署意見并加蓋學院(系)公章;
三、融創處審核,同意后,到財務科交納工本費10元;
四、憑交款憑證到融創處補發。
注:《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損壞的,須按上述順序三開始,憑原件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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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就業報到證》遺失補辦程序
自開具就業報到證之日起兩年內,畢業生遺失就業報到證可申請補辦,補辦程序如下:
一、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二、畢業生提出書面申請;
三、由融創處出具證明;
四、持個人書面申請報告、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校就業部門證明、設區市人社部門意見和登報聲明的報紙(需見報10天后),到福建省教育廳學生處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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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廈門興才職業技術學院就業信息暫行規定
為建立規范化、制度化的信息采集、審核、發布、更新機制,提高就業信息發布的權威性、及時性,規范就業招聘市場、提高人才供求信息的信效度、保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確保就業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
1、產教融合與創業就業處(以下簡稱融創處)為學校唯一負責對外正式公開收集與發布畢業生就業信息的部門。
??? 2、融創處應加強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網站建設,利用電子網絡、紙介媒體、電視新聞等渠道廣泛地收集和公布有利于畢業生就業的相關信息。
??? 3、融創處應注重就業信息的對稱性,核實就業信息的真偽性,提高就業信息的時效度。
??? 4、融創處應全程化地進行就業信息的收集與發布,熱情、細致、周到地接待用人單位和處理用人單位提供的招聘信息。
??? 5、凡來我校招聘畢業生的用人單位或發函至我校提供的就業信息,融創處應做好核實、辨別、登記、備案工作,并統一進行編號、落款及發布。
6、融創處應每日對招聘信息進行更新,若有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無法進行及時更新時,應向負責人說明,并在第二個工作日及時進行更新。
7、凡未經融創處核實、登記、編號、鑒章的用人單位或就業信息,一律不得私自進入校園招聘或私自張貼、發布。
8、由二級學院主動聯系的企業招聘信息或進入校園后直接到二級學院或尋找畢業生本人進行招聘的用人單位,各二級學院或畢業生本人,應將招聘情況報融創處備案,否則由各二級學院接待人(或畢業生本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9、融創處有權對未經核實而私自進入校園招聘的用人單位勸退;有權處理未經核實而私自張貼、散發的就業信息。
10、凡受委托的招聘單位(人)或受委托要發布的就業信息,應到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經融創處核實、鑒章、登記、編號、備案后,方能進入校園招聘或辦理就業信息發布。
11、對弄虛作假的招聘單位,融創處應報學校保衛處處理,并根據情節嚴重性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